软手艺妇产科诊所(以下简称“本院”)非常重视您的个人信息保护,并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 本院通过个人信息处理政策告知您提供的个人信息是如何被使用的,以及为了保护个人信息采取了哪些措施。此个人信息处理政策的顺序如下。
本院仅收集为了会员注册所必需的最少个人信息。要使用本院的服务,会员注册时有必填项目和选择项目, 如不填写邮件接收选项等选择项目也不会对服务使用造成限制。
收集项目:姓名、地址、联系方式、诊疗记录
必填项目:姓名、出生日期、性别、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件、信息接收选项
在服务使用过程中或服务提供业务处理过程中可能会自动生成以下信息。
将通过以下方式收集个人信息。
网站、书面表格、传真、电话、咨询留言板、电子邮件
本院将收集的个人信息用于以下目的。所有提供的信息仅用于下述目的,不会超出使用范围,如果使用目的变更,将事先征求同意。
为诊断和治疗提供诊疗服务、收费、收款及退款等医务服务
必要信息:通过网站进行预约诊疗、预约查询和会员服务提供
选择信息:通过电子邮件提供医院信息、疾病信息等通知、调查问卷
一旦达到个人信息收集目的或提供目的,本院将立即销毁您的个人信息。
根据医疗法规定的诊疗记录保留标准保存
会员退出或取消会员资格时
但是,即使达到收集目的或提供目的,根据商法等法律规定需要保存的情况下,本院可能会保留您的个人信息。
关于消费者投诉或纠纷处理的记录:3年(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
信用信息的收集/处理及使用记录:3年(信用信息使用和保护法)
身份确认记录:6个月(信息网络利用促进和信息保护法)
关于访问的记录:3个月(通信秘密保护法)
本机构在达到『个人信息的收集与利用目的』后将立即销毁。销毁程序和方法如下:
本机构除非获得您的同意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不会在任何情况下超出『个人信息的收集与利用目的』所通知的范围使用或向他人或其他公司/机构提供您的个人信息。
根据国民健康保险法,向国民健康保险审查评价院提交医疗记录以申请医疗费用报销
为统计和学术研究所需时,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的形式进行加工后提供
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向调查机关提出的要求提交等
本机构为履行服务而委托以下个人信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定确保个人信息安全管理。 本机构的个人信息委托处理机构及委托业务内容如下。
| 受托公司 | 委托业务内容 | 委托个人信息项目 | 个人信息的保留和使用期限 |
|---|---|---|---|
| (주)케이비넷솔루션 | 会员管理 | 网站注册时收集的项目 | 委托合同终止时为止 |
未满14岁的儿童(以下简称“儿童”)的注册采用儿童易于理解的简单表述单独完成,并在收集个人信息时必须获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本机构为获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收集儿童的法定代理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最基本信息,并根据个人信息处理政策规定的方法获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查看、更正和删除儿童的个人信息。如需查看、更正、删除儿童的个人信息,请点击会员信息修改,经过法定代理人确认程序后,法定代理人直接查看、更正、删除儿童的个人信息或通过书面、电话或传真等联系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进行,将采取必要的措施。 本机构不向第三方提供或共享与儿童相关的信息,并在法定代理人要求更正错误的儿童个人信息之前,禁止使用和提供该个人信息。 ※根据法律规定,规定的个人信息在存储期间内无法修改或删除。
您可以随时撤销您在注册时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提供的同意。会员退出可通过本机构官网My Page中的『会员退出』点击后进行个人确认程序,然后直接进行会员退出,或者通过书面、电话、传真等方式联系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本机构将尽快采取必要措施销毁您的个人信息等。
本机构运营用于定期保存和检索您的信息的Cookie。 Cookie是由运行本机构网站的服务器发送到您的浏览器的一小段文本文件,存储在您的计算机硬盘上。 本机构使用Cookie的目的如下。 您有权选择是否安装Cookie。 因此,您可以在Web浏览器中设置选项以允许所有Cookie、每次存储Cookie时进行确认或拒绝所有Cookie。 如果您拒绝安装Cookie,则某些服务可能会受到影响。
为了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并处理与个人信息相关的投诉,本院已指定以下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
姓名:李应硕
职务:管理总监
所属:优质妇产科医院
电话号码:(02) 575-4888
邮箱:somsi1@hanmail.net
您可以向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举报与本院服务有关的所有个人信息保护投诉。我们将尽快对用户的投诉进行充分回复。如需其他个人信息侵权的举报或咨询,请联系以下机构:
个人分歧调解委员会 (http://www.1336.or.kr / 1336)
信息保护标志认证委员会 (http://www.eprivacy.or.kr / (02) 580-0533~4)
大韩检察厅网络犯罪调查部 (http://www.spo.go.kr / (02) 3480-3573)
警察厅网络恐怖应对中心 (http://www.ctrc.go.kr / (02) 392-0330)
个人信息侵权举报中心 (http://www.118.or.kr)
本院已为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而采取了技术措施,并拥有多项安全设备。您发送的所有信息都安全地存储和管理在由防火墙设备保护的安全系统中。此外,本院还采取了管理措施,以确保用户个人信息的访问和管理,并限制处理个人信息的人员数量,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此外,我们将指定个人信息处理系统的用户,并分配用户密码,定期更新密码。
本个人信息处理政策于2025年8月1日制定,并根据法律、政策或安全技术的变化,如有内容的增加、删除或修改,将在变更的个人信息处理政策生效前至少7天通过本院网站进行公告,并公告变更原因和内容等。
公告日期:2025年8月1日
实施日期:2025年9月1日